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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贡市大安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大安区 2016 年城区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4-08-08   作者: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国环评规评(2017)4号、《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废)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8)26号,现将自贡市大安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大安区 2016 年城区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2024年9月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势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竣工保护验收报告如下:

自贡市大安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验收报告.pdf

环保验收意见--自贡市大安区环境卫生管理站.pdf.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自贡市大安区环境卫生管理站。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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