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国环评规评(2017)4号、《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废)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8)26号,现将泸县玉蟾街道永盛玻璃制品厂《年回收3000吨碎玻璃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8日-2020年6月2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势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竣工保护验收报告如下:
1 永盛玻璃验收报告(含三同时表).pdf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5 环保验收意见-永盛玻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