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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2-03 作者: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8]26号,现将叙永县合乐苗族乡卫生院《叙永县两河镇、合乐乡两个卫生院扩建项目(叙永县合乐乡卫生院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最新)合乐卫生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pdf.pdf验收意见.pdf.pdf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合乐(1份.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