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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1 作者: 来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2月1日四川宝利沥青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改建年产60000吨沥青供热锅炉煤改气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合格。现将本项目验收报告(含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依法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改建年产60000吨沥青供热锅炉煤改气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泸县临港工业园区(泸县经济开发区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8日(20个工作日)改建年产6000吨沥青供热锅炉煤改气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验收报告.pdf
环保验收意见--宝利沥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