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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泸州市纳溪区清河屠宰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公示

时间:2019-08-12   作者: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8]26号,现将《泸州市纳溪区清河屠宰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8月10日-20199月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 清河屠宰场 验收监测报告表.PDF.pdf  环保验收意见-清河.PDF.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清河.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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