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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贡市长寿锰钢厂(大山铺分厂)黑色金属铸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公示

时间:2019-04-30   作者: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8]26号,现将《自贡市长寿锰钢厂(大山铺分厂)黑色金属铸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4月30-20195月3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自贡市长寿锰钢厂(大山铺分厂)黑色金属铸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验收意见.pdf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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