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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时间:2019-01-18   作者: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8]26号,现将《大安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月18日-2019年2月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2.27大安区验收报告1.pdf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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