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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7 作者: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及修改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洗毛、染整、脱胶工段,不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电镀或喷漆工艺,属于“六、纺织业”中“20 纺织品制造”中的“其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宜宾华垒织造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成都正检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在完成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环评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宜宾华垒织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4亿米/年新型粘扣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上报审批。
现将项目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