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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08 作者: 来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10月8日四川水汇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内江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 项目(市中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龙门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合格。现将本项目验收报告(含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依法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内江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 项目(市中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龙门镇),建设地点:内江市市中区龙门镇茅棚寺村 3、4 组,建设单位:四川水汇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5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势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内江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PPP (市中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龙门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pdf市中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龙门镇)环评验收意见.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