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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26 作者: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国环评规评(2017)4号、《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废)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8)26号,现将《泸县聂沟水库枢纽除险加工工程》等2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以及其他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07月26日-2021年08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泸县聂沟水库验收.pdf验收意见、情况说明盖章版.pdf泸县杨丝坳水库验收.pdf.pdf验收意见、其他情况说明盖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