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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鸿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新建项目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时间:2021-04-25   作者:   来源:

自贡市鸿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新建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4月25日自贡市鸿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自贡市鸿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合格。现将本项目验收报告(含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依法进行公示。项目名称:自贡市鸿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王家村8村组、胡家村7、8、9组建设单位:自贡市鸿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4月25日-2021年5月24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者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意见。联系人:王文芳联系电话:13808152812自贡市鸿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 验收(送审).pdf.pdf鸿丰专家意见.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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